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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2章 全场唯一手握剧本的男人(第2/2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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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是摆满了画具的窗台外面,树下,白猫在树枝上嚣张地横着。

一位单马尾的女孩,满眼惊艳惊叹地看过来。

她看的,或许是喜欢的人,又或许是喜欢的东西,更有可能是任何令人遐想的事物。

杜诗骏看向这幅画,心跳的速度越来越快,越来越快。

他找到了自己缪斯,缪斯的名字叫做……

金妙。

想要……更近一点。

再近一点。

想要变成她喜欢的样子。

夏天过去是秋天,秋天是银杏叶飘落的季节。

秋天的时候,他会为飘落的银杏叶作画,画里的主人公还是她。

她也会拉着他的手,认真地和他说。

“你冲冲呗,我真的觉得你超棒!你家那边我去说!都是朋友嘛不用客气你可是栗子的大侄子,那就是我的侄子哈哈哈哈哈……”

杜诗骏汗颜。

他可一点都不想当侄子。

他把她当暗恋对象,她把他当侄子,好,好得很。

秋天过去是冬天,冬天的时候,天很冷,杜诗骏的手也会很冷。

金妙总是夸他的手很好看。

冬天的时候,手指关节会带一些粉色。

金妙表示她自己是一个手控,每到这个时候就会心疼得不得了。

“你的手就让我来守护!来吧!让我金.火神.妙来温暖你!”

金妙,她会用她温热的双手不完全地包裹住他比她大了不少的手,然后轻轻哈气。

这时候,杜诗骏的耳根往往会染成粉红色。

喜欢……

好喜欢。

“我喜欢……”

“我超,大侄子你不会嫌弃我的口气吧,我真没口臭的!”

她突然没头没脑冒出来这么一句,打破了杜诗骏刚准备说出口的告白。

杜诗骏闭了闭眼。

谢邀,不嫌弃,反而想多来几下。

……

时间过得很快,一切都仿佛虚影,转瞬即逝。

杜诗骏曾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忘记金妙,也不知道为什么上天偏偏要选中金妙。

还好,他回来了。

带着全部的,完整的记忆。

和必须要做到的事。

这一次回溯,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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